关于评选2020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我校2020届毕业生毕业在即,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实施细则》(以下称《细则》)规定,现启动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20届全日制专科生。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认真执行学院规章制度,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二)积极要求进步,关心集体,热心社会实践活动。在校期间表现突出,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四)顶岗实习及毕业答辩成绩均为优秀。
(五)文明修身考核成绩每学期均在班级前1/3。
(六)关于在校期间获得奖学金及相关荣誉称号或竞赛活动要求,见《细则》第五章第十九条。
(七)离校前有不良表现的获奖者,学校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八)家在内地,主动要求到西部和边远地区工作,或为社会、学校做出过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适当放宽标准。
三、评选程序
(一)各二级学院依据《细则》第五章拟订具体评选方案,发放至毕业班级。
(二)学生个人申请,班级初评填写《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0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一)。
(三)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考察推荐后,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后,填写《2020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二)。
(四)学工处、教务处、团委审核,报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批。
(五)学校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公布2020届校优秀毕业生名单。
四、名额分配
(一)校优秀毕业生推荐人数不超过各二级学院2020届可参评毕业生人数的6%,各二级学院按照不高于10%的比例选拔院级优秀毕业生。
(二)少数民族学生,根据少数民族学生实际情况择优推荐,比例不超过少数民族学生人数的10%。
(三)国际留学生,根据国际留学生实际情况择优推荐。由各学院和国际交流学院共同把关。
(四)各二级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基数以教务处提供的毕业生数据统计为准。
五、工作要求
(一)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确保各类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
(二)请各二级学院于2020年6月3日前,将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与汇总表发送至695064534@qq.com,并将相关纸质版加盖二级学院公章,送至学生工作处,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通知。
附件:1.2020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2020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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