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学校纪检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十三届省纪委五次全会部署要求,根据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校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在学校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健全学校纪检组织体系,为学校事业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1. 深入学习领会上级纪委最新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全面准确把握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特别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贯彻落实十三届省纪委五次全会部署要求,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自觉把学校纪检工作放到学校事业发展大局中来思考、谋划、推进。协助校党委召开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牢牢抓住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把政治监督作为首要职责,把解决师生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建立健全学校监督体系。通过组织校纪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专兼职纪检干部研讨学习等方式,抓实学习贯彻工作。(责任部门:纪委办公室、执纪审查处)
2.持续推动学校监督体系健全。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协助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协助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推动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强化纪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作用发挥。围绕学校发展、师生利益等方面开展专项监督,探索开展关键领域、重要环节的嵌入式监督,督促有关部门压实职能监督,协同运用专项监督、重点监督、日常监督等方式,探索开展监督检查一体化建设,压实监督责任网络体系,形成监督合力,切实提升监督检查质效。(责任部门:执纪审查处)
3. 持续加强学校纪检组织体系建设。落实省纪委关于省属专科院校纪检体制改革统一部署,按照校党委会研究通过的《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纪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安排,推进校纪委内设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兼职队伍建设。强化纪检工作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纪委全委会、纪检工作例会和专题会、兼职纪检委员会等制度并监督抓好落实。抓好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兼职纪检员作用发挥。进一步理顺校纪委内设机构部门间工作运转、协同、衔接长效机制。(责任部门:纪委办公室、执纪审查处)
4. 做细做实专题述责述廉和干部廉政档案建设。按照《二级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校纪委专题述责述廉实施办法》具体要求,抓好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底向校纪委专题述责述廉工作,并运用好述责述廉评议结果,建立评议结果沟通反馈机制,督促推进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中层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办法》,明确工作分工,专人负责建设、维护、管理。对已完成的中层正职干部廉政档案的归档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及时归档、不断完善。启动对中层副职干部个人廉政档案立档建设工作。规范做好拟提拔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责任部门:纪委办公室)
5. 协助校党委深入推进巡察工作。对2019年6个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全面梳理、总结已开展的四轮常规巡察工作成效、经验及问题,分类梳理、汇编成册。研究制定2020年校内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对18个基层党组织中已完成巡察意见整改落实的单位,适时开展巡察“回头看”。探索开展专项巡察,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质效。(责任部门:纪委办公室)
6. 继续督促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落实校党委印发的《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安排,继续督促完善职能部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启动推进二级学院廉政风险点排查与防控,完善权力清单,绘制业务流程,制定防控措施,稳步推进重要事项监督事前报告工作,初步建成有效的职权行使与风险防控体系。(责任部门:执纪审查处)
7. 协调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题教育。按照省纪委部署要求,组织开展好专题廉政教育,抓实作风建设。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断提升作风建设效能。督促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加强廉政知识专题学习。出台《新任中层干部接受廉政教育实施办法》。组织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和赴反腐倡廉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现场教育。开辟校园官微廉洁教育阵地。修订完善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标准。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常态化开展及时性提醒教育。(责任部门:纪委办公室)
8. 不断提升信访举报受理与问题线索处置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40条”规定,按照省纪委关于信访举报受理具体要求,更加规范受理对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涉嫌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工作。对学校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的,严格落实移交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监察组调查处置机制,做好协调配合工作。认真落实问题线索管理处置权限,规范处置文件,加强对信访办理、问题线索处置中的集中管理、分类处置、定期清理,探索完善受理、办理等流程的规范化建设,强化规范性规章建设,完善集体研判机制,提高处置水平与质量。(责任部门:纪委办公室、执纪审查处)
9. 持续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成效。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挺纪在前,规范审查调查,注重实事求是,严格依章依法依规,认真做好以件促改、以案促改,督促落实问题整改,提升工作成效。严格按照省纪委部署要求,认真做好监督执纪问责信息管理系统的精准填报、严格审核和强化运用工作。严格落实《问责办法》,围绕突出问题,严肃开展问责追究。(责任部门:执纪审查处)
10. 持续加强纪检工作信息化条件和能力建设。细化分解省纪委下达的纪检工作统计分析指标体系,上线启用、熟练应用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6.0系统、江苏省监督审查业务平台,及时、规范报送相关数据。深入研究省纪委年度纪委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系统运用。开展2019年各基层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个人履责记实平台使用情况进行调研分析,提出针对性改进建议,严格落实平台使用的常态化监督管理和考核,固化记实状态定期反馈机制,强化过程性考核和结果运用。对机关工作作风评议系统、廉政文化知识测试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督促各级组织和个人用好履责记实信息平台,强化主体责任。(责任部门:纪委办公室、执纪审查处)
11. 持续加强纪检队伍自身建设。抓好纪委委员理论中心组学习、纪委委员联系基层单位等制度的落实。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部署安排,强化对纪检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对专职纪检干部、党总支纪检委员、党支部纪检委员开展分类业务培训,带头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按照中央纪委提出的“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目标要求,不断完善纪检工作职责,加强工作队伍建设,通过进修培训、跟岗锻炼等形式不断提升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能力与水平。(责任部门: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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