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8〕9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与《江苏省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15]137号)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国家级、省级和校级、院(系)级四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体系,将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延展到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之外的创业项目选育、孵化和初创环节,完善“创新创业教学——创新创业训练——创新创业项目选育——创业项目孵化——实现初步创业”全链条创新创业教育模式。推进校企协同和产学对接,以创新引领创业,形成一批内容有创新、技术有突破、模式较新颖、商业可持续的创新创业种子项目。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团队报名参加参加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不断推动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转化。
学校将继续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工作,请各二级学院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学生申报。现将有关申报要求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可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的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结合科技创新的一切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重点支持有技术化、商业化和产业化前景的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二、申报要求
1.训练项目申报的主体是在校学生,必须是距毕业1年以上,其他任何人不得申报。
2.指导教师原则上需是副高以上职称。
3.申请项目不得与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重复。
4.项目主持人要求至少获得两次二等奖学金,或一次一等奖学金和一次三等奖学金以上(提供证明材料),且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5.鼓励学生跨院部、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创新团队申报项目。每个团队人数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
6.凡有省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未结题的,本次不允许参加申报。
三、材料要求
1.按照申报要求规范填写。申报表的“项目类型”一栏不需要填写。
2.各二级学院限报3~5项,以项目主持人(学生)所属二级学院按照项目的优劣性排序后统一汇总。
3.各二级学院集中上交申报材料,不接收任何个人申报,每个项目上交申报表6份。
4.上交时间为2018年4月20日下午5∶30以前,上交地点为教务处(大学生发展中心三楼)。
四、项目评审
1.学校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省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项目。
2.每个项目主持人准备不超过3分钟的PPT进行答辩。
3.答辩时间为2018年4月24日下午2∶00开始,地点:大学生发展中心三楼创业教育培训室。
五、其他要求
1.项目评审后择优确定,所有公示确定的申报项目负责人于5月8日前登录“江苏省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平台”(网址:http://jscx.njnu.edu.cn/),在线填报《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
2.所有的项目必须按时间要求在网上填报完成(季度报告、中期检查、结题报告)的同时提交电子稿到rxl@jsjzi.edu.cn及纸质材料给实践科任秀莲老师处。
3.结题要求
(1)结题必须有创新项目论文(公开出版论文)或创新训练成果;
(2)每年4月由学校统一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项目主持人进行成果汇报与答辩;
(3)项目成果经过遴选后,参加每年10月份的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优秀成果交流展,其展示分为优秀论文奖、最具潜力创新项目奖、最具潜力创业项目奖、我最喜爱的项目等奖项。
4.项目进展情况统计
根据省里文件要求,统计2015年、2015年、2017年立项的“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进展情况,请各二级学院组织相关指导老师认真填写,于2018年4月20日前将本学院项目进展情况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rxl@jsjzi.edu.cn。
附件:1.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2.专业门类目录
3.2015年-2017年省级立项项目进展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201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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