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18﹞7号)文件精神,从2018年起,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分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现将2018年度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单位各部门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一、认定范围
我校从事教学工作、专职辅导员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包含在编、人事代理、非编合同制)。不承担教学计划内课程教学任务的人员及校外兼课人员不在认定范围内。
二、认定基本条件及提供材料
1.申请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所在总支或支部书记填写并盖章的《申请人思想鉴定表》)
2.学历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申请者须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参加单位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能力测试。(所在部门对申请人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并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
4.教学任务要求:
2018年度的教学任务书(或专职辅导员岗位证明)
(教务处出具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任务书或学工处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专职辅导员岗位证明)
5.普通话水平要求:
申请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水平,其中汉语言文学教师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普通话证书复印件)
6.岗前培训要求:
申请者应参加省教育厅委托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组织的新教师岗前培训,通过全省统一组织的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省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7.身体健康条件:
申请者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校医院统一组织安排体检的《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三、报名要求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到所在单位报名,填写《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名册》(见附件)。
2.各单位将申请人员名册汇总并加盖部门公章后,于4月4日前报送人事处,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至以下电子邮箱:601090161@qq.com。联系人:刘亚峰 电话:83889012
四、工作日程安排
2018年度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日程安排
序号 | 时间 | 内容 | 备注 |
1 | 2018年3月29日 | 确定工作日程 | 人事处 |
2 | 2018年3月30日 | 工作布置,下发通知 | 人事处 |
3 | 2018年3月31--4月4日 | 各单位组织报名,根据申报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并交报名汇总表至人事处 | 各单位 |
4 | 2018年4月2-12日 (7:00—24:00) | 申报人网上申报,定稿后导出PDF文件,并打印申请表(A3纸反正打印,一式两份) | 申报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请 |
5 | 2018年4月9--18日 | 组织体检、思想品德鉴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 校医院、各单位 |
6 | 2018年4月18-20日 | 报送申报材料至人事处 | 申报人 |
7 | 2018年4月23-27日 | 专家审查、公示结果 | 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人事处 |
8 | 2018年4月28日 | 网报确认 | 人事处 |
9 | 2018年5月 | 上报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 | 人事处 |
附 件:1.2018年申报高校教师资格人员报名表
2.2018年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流程
3.高校教师资格申请用表
人事处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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