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江苏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 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8-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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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江苏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职【2018】2号)文件精神,为了做好2018我校年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就试点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试点内容 

(一)中高等职业教育“3 3”分段培养。由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职业院校共同承担。

(二)高职与普通本科“3 2”分段培养,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的申报工作另行通知。请各二级学院积极与具有合作意向的应用型本科联系,做好申报准备工作。

 二、试点条件    

(一)专业要求。试点专业必须是往年招生生源充足、中高职衔接质量较好、办学特色明显的专业。原则上不再新增专业。同时,中职申报专业应为省级品牌特色专业或示范专业。经批准部分参与试点的技工学校学生须在“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电子学籍备案。支持高等职业院校优势专业参加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招生规模。“3 3”项目牵头高职院校合作中职学校不超过6个,同一合作中职学校合作专业不超过2个,每个合作专业招生数不超过40人。

(三)入学条件。“3 3”试点项目招收学生中考成绩参照当地三星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确定。

(四)校企合作。申报试点项目需有长期稳定的合作企业参与。合作企业全程参与中高职阶段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的制订,并提供试点项目学生顶岗实习和一定比例就业岗位。

(五)课程衔接。试点院校要将开发和完善中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的课程体系建设作为试点工作的重要任务,紧密联系行业企业,确定人才培养总体目标和分阶段目标,细化综合素质与职业能力培养要求,构建中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的课程体系。牵头高校需安排教师参与中职阶段的课程教学。优先支持开展中高职衔接课程体系建设研究的试点项目。同时,分段培养项目应保持前段教育课程的相对独立与完整,重点加强中职阶段基础知识、基础技能和继续学习能力的培养;后段教育课程要体现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保证培养的针对性和连续性。 

(五)转段要求。试点院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转段升学工作的意见(试行)》(苏教职〔2014〕31号)实施转段升学工作,注重过程性考核,并在第一学期向学生公布转段升学方案。

三、申报材料

(一)由申报二级学院认真填写《2018年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

(二)所有参加2017年试点的专业应按《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认真总结,撰写总结材料。材料包括: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核心课程标准修订,学籍管理,教学组织实施,教材选用与开发,校企合作推动,师资培养培训,招生录取及转段升学要求,存在问题以及意见建议等。

四、材料上交时间

2017年工作总结、2018年项目申报书,请于2018年4月4日前将电子邮件发至jsjzijyk@163.com。联系人:白飞,联系电话:0516-83996004。 

 附件:2018年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项目申报书 

教务处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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