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
邵明颖
发布时间:
2016-09-29
浏览次数:
495
关于给予蔡应超等11名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院学字[2016]14号
电气15-1班 蔡应超、黄鹏、吴胜辉、黄晨曦、
电气15-2班 姜磊磊、索宇、吴佳鑫
机制15-1班 李炳凯、孙纬、闫佳志
机设15-1班 罗刚
经查,以上11名同学无视校规校纪,于2016-2017-1学期第一至四周上课期间旷操、旷课,造成不良影响。为严肃校纪,警示他人,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给予以上11名同学全院通报批评。
以上11名同学如对本处分决定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诉。
机电工程学院
201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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