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工程学院专业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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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1-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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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辅导员是协助专业负责人做好毕业班级建设各项工作的组织者和管理者。为明确专业辅导员工作职责,规范专业辅导员工作标准,促进班集体和专业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任

  1、任职条件: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了解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本专业团队组成人员。

  2、聘任程序:春学期结束前由专业团队负责人提出初步人选,学院学生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并公布聘任名单。

  3、聘任期限:从聘任名单公布日为始至所带班级毕业整5年为结束(即毕业5年后的71日)。

  二、工作职责

  专业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是对所带班级学生学业辅导、就业指导和对毕业生跟踪联系。按照时间划分,具体职责如下:

  1、结合专业对学生进行学习目的、学习态度和专业思想教育。

  2、检查落实学生顶岗实习单位,负责学生的顶岗实习管理、网上联系和现场检查。

  3、开展就业教育指导工作,动员组织好学生参加招聘活动,完成学院布置的学生就业工作任务。

  4、拓展就业岗位,接洽招聘单位,推荐学生就业。

  三、工作内容

  (一)学生校内学习期间

  1、每周至少参与或组织召开一次班会。

  2、建立个人带班博客,每两周至少更新一次。

  3、每周至少到学生宿舍走访学生一次。

4、配合学院接洽来校招聘学生的用人单位代表。

5、组织(会同专业负责人)顶岗实习动员会;审核学生顶岗实习单位,提高对口率。

6、服从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管理。

  ()学生顶岗实习期间

  1、准时出席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学院关于毕业生工作的政策和措施。

2、负责就业协议的催收、协议真伪性的甄别和协议的及时上交,完成机电学院就业工作过程考核的各项指标任务。

3、每两周至少与学生沟通一次,带班博客每两周至少更新一次。

  4、实地检查学生实习情况,与用人单位沟通,调研专业建设。

(三)学生离校期间

1、认定学生顶岗实习成绩,毕业答辩前三天上报学院教学秘书。

2、继续完成毕业生就业合同的收缴,620前完成毕业生初次就业工作的各项指标任务。

3、负责收缴《机电学院顶岗实习学生手册》,并进行相关数据的统计与分析。

4、组织(会同专业负责人)召开顶岗实习、就业座谈会。

  5、收集学生毕业后联系方式(手机、固话、QQ号、电子信箱等)。

(四)学生毕业后五年期间

1、毕业生毕业当年121日前,完成毕业生年终就业工作的各项指标任务。

2、按班级建立毕业生信息档案,从学生毕业第二年起5年内每年完成定期上报学生信息,逢4912月的每月1日后,工作日5日内上交毕业生跟踪调查表。

  3、定期向学生通报学校、学院的发展情况。

  4、挖掘、整理学生的成功案例。

  四、考核与管理

  (一)指导津贴

  1、学生毕业前参照兼职辅导员津贴标准。

  2、学生毕业后,按上报有效信息每生每次0.2学时给予拨付。  

  (二)考核

  1、专业辅导员工作考核主要指学生毕业当年121日前的工作考核,分为结果考核和不定期的过程考核。

  2、考核按照《机电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办法》进行,依据考核结果评选就业先进个人。

3、过程考核奖励依拨付通讯补助的方式予以兑现;结果考核排名第一的专业辅导员,指导津贴在原来的基础上上浮20%

4、对于学生毕业后跟踪调查工作,每年进行评测,评出一、二等奖,予以奖励。

                                              机电工程学院

                        二〇一一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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