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工程学院学生会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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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1-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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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电工程学院学生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 宗旨及适用对象

    为了密切团结学生会各部门,使学生成员各司其责,顺利开展学生会工作,特制定本规章制度。本规章制度适用对象为机电学院学生会正(副)部长及学生会所有干事。

 

第二章 例会制度

    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一)提前五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迟到3次算做一次旷会)。

    (二)请假必须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不得由他人代会。

    (三)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并保持会议期间的纪律。

    (四)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五)各部门召开本部会议时必须有办公室成员在场听会。

    (六)会议期间不准玩手机,打电话,打闹,听音乐等,扰乱会议秩序。如有以上情况,累计三次计为旷会一次。

 

第三章 工作制度

    (一)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办公室,有办公室统一存档保管。

    (二)各部在学期末,拟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办公室。

    (三)各部组织活动前两周交工作计划,活动结束后两天之内交工作总结及活动新闻,并填写活动登记表(附件1)交办公室。

    (四)各检查部门在检查时要持工作证。

    (五)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六)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七)办公室负责弄好电子档案制度,把一切书面文件进行电子存档,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

第四章 考核制度

    (一)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干事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二)考核办法

    (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分,按本制度规定,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

    (2)考核对象:学生会所有成员。

    (3)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一学期考核成绩在8分以上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6分以上的为合格,4分的将做为降级使用,0分将免去其职务。

    (4)考核成绩每月最后一次例会公布。

    (5)考核单位:指导老师及主席团所有成员。

    (三)个人积分量化标准适用于各个部门所有成员。

    (1)有以下情况者予以扣分;

    ①每学期初学生会干部根据学院工作重点和学生处、团委工作要求,制定出各部工作计划,重要内容突出,期末写出工作总结。

     A、写标准计划或总结的每缺一份,负责人员扣2分。

     B、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不够认真的,负责人员扣1-2分。

     C、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迟交的按情况,负责人员扣1-2分。

     ②认真参加学生会组织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好会议精神。

     A、缺席一次扣2分。

     B、会议精神未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部长扣3分。

     C、迟到、早退一次各扣1分。

    ③学生会干部、干事有损于学生会干部、干事形象的视情节轻重扣2-4分。

    ④学生会各部开展大型活动或重大决定时未与主席团人员汇报的扣4分。

    ⑤开展工作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的扣3-5分。

    ⑥大型活动布置会场参与情况:

     A、无故不参加者:扣4分。

     B、迟到且表现不好者:扣2-4分。

     C、迟到但表现良好者:扣1分。

    (2)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①向上级提合理意见和建议并且被采纳的每次加2-5分。

    ②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学院赢得荣誉者每次加2-5分。

    (四)各个部门的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第一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部长的重要条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5-10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5-10分(各检查部门按各周在院排名决定)。

    (2)本部门副部长和干事认为本部门工作不佳,经过主席团的调查属实的扣2-5分。

    (3)其他部门部长认为部长工作不佳或本部门工作不佳,经主席团调查属实的扣2-5分。

    (五)各个部门的副部长协助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一些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副部长的重要条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2-4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3-5分。

    (2)未经部长批准擅自开展工作视影响大小扣2-4分。

    (六)考核的时间和内容如有改变按照主席团规定。

第五章 干事管理制度

    (一)学生会干事采用聘用制,应聘者通过面试后要接受一个月的试用,试用期内干事要严格遵守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

    (二)试用期满被正式聘任的干事,发放干事工作证,工作证逾期无效。学生会干事必须服从学生会统一调配与管理。

    (三)受聘干事有权了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和活动安排计划,有权参加各项活动,有权向部长及主席团提出自己的意见与建议。

    (四)办公室建立干事档案统一保管制度,对每一位干事在学生会工作情况作学院统地记录,建立干事工作业绩表。

第六章 附则

    (一)本制度由机电学院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

    (二)学生会各级组织可制定有关工作制度,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三)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实施。

                                                

 

 

 

 

                                           机电工程学院学生会

                                                   201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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