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转发)
发布人: 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1-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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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相关文件精神,2011年我校将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工作,并将推优申报江苏省2011年教育教学成果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教学成果奖评选范围为全校教师及其他与教学相关人员近五年来取得的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强化教学管理,促进优质资源共享,加快推进国际合作与交流,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包括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等。
  已获得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成果,或获得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与一等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审。  
二、评选条件  
  1.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具有先进教育理念,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高等学校办学规律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规律,在本省处于领先水平的成果。  
  2.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的成果。  
  3.具有较强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取得较高认同度,在全国或本省产生积极影响的成果。  
  4.申报成果应为2006年以后所取得。  
三、推荐限额  
  各二级学院(部)推荐名额为2-3个,部门推荐名额为1个。申报时需填写《2011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一),上报的教学成果需排序汇总。 
四、申报材料  
(一)总体要求  
  1.所有申报的教学成果均应经过实践检验两年以上,检验时间指教学成果正式付诸实施或试行的时间,不含研讨、论证时间。实践检验时间截止至2010年12月底。  
  2.每项成果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申报一等奖项目的可适当放宽(主要完成单位最多5个,主要完成人员最多10人)。  
(二)材料类别
  1.书面材料
  (1)《2011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一)一份;
  (2)《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二)一式十份;  
  (3)成果总结(不超过3000个汉字)一式十份;
  (4)具体教学成果(如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及其获奖证书复印件、有关评价意见等一式一份。申报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一本或一套。
  2.材料电子版下载地址:http://www.jsjyt.gov.cn/html/zwgk/xzgw/82621.html
五、材料要求及上交时间
  请申报人员认真阅读省文件精神,准备上述材料,并由二级学院(部)审核把关,确保材料真实可靠,准确无误。书面材料(1)、(2)、(3)请于4月15日下午5:00前上交教务处424,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至ansn@xzcat.edu.cn,材料(4)可根据需要自行制作成果展示网站,并在网上填报时提供相关链接地址。
 

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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