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历届因成绩不及格而
未毕业的学生课程重修的补充规定
根据《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实施细则》(试 行)的规定,为保证历届结业学生按时进行课程重修,特制定此补充规定。
1、课程重修申请
对历届因成绩不及格(学分未达标)的未拿到毕业证(结业)学生课程重修,由学生本人向学院教务处提出重修申请,限报4门以内重修课程(不包括公选课、体育、实验课)。
重修课报名时间为每学期的开学第3周,学生自己或让在校的同学和老师替报,过时不候,未报的不准参加重修考试。
2、课程重修考试时间
学生申请重修课程后可与有关任课教师联系辅导答疑及自修,并于每年11月底12月初(或5月底6月初)回校参加重修统一考试,每年安排2次。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见教务处网页通知,请学生随时关注。
3、毕业证发放
重修考试及格并符合毕业的学生,在江苏省统一安排的办证时间内,教务处补办其毕业证,办完后通知学生领取,结业学生凭结业证换取毕业证,换证一般在每年6月底(如省有临时规定可在12月底)。
4、结业学生重修时间限制
结业学生要在离校后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重修考试:3年制结业生要在6年内(包括在校学习时间),2年制结业生要在4年内(包括在校学习时间),服兵役的在退伍后的两年内,完成所有未及格课程的重修学习和考核,超过要求时间未重修或重修后仍不及格的则永久结业。
5、其它要求按《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实施细则》(试 行)的规定执行,
结业学生要经常与学校保持联系,经常浏览教务处网页,按时回校参加考试,在限定时间内完成重修课程,按要求时间报名和考试。
如没时间回校报名,可通过教务处邮件报名,先填写结业学生重修课申报表发到教务信箱。报名时间为每学期初的第3周,过时不再受理。
教务处重修课报名信箱:jwxj@xzcat.edu.cn (限已离校的结业学生重修课报名用)? ;咨 询 电 话:0516-83889078
附表:结业学生重修课申报表(网上自行下载)
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08年6月26日
附表
结业学生重修课申报表
原系部: 年 月 日
姓? 名 |
| 原班级 |
| 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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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 重? 修? 课? 名 称 | 第几学期 | 备注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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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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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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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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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修原因 |
签字: | ||||||||
现工作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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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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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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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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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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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每学期限报4门以内重修课程(不包括公选课、体育、实验课)
2、此表可发邮件到(jwxj@xzcat.edu.cn)、寄或交教务处并及时联系0516-3889078问是否接到表。也可直接到学校填报此表,马上落实指导教师。
3、报名后自己要联系上课系部问落实的指导教师,并与指导老师联系有关课程要求,认真复习,在规定时间回校参加考试。
4、如教务处开通网上报名后,此表截止使用。请经常关注教务网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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