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人: 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0-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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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历届因成绩不及格而 
未毕业的学生课程重修的补充规定

  根据《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实施细则》(试 行)的规定,为保证历届结业学生按时进行课程重修,特制定此补充规定。 
1、课程重修申请 
  对历届因成绩不及格(学分未达标)的未拿到毕业证(结业)学生课程重修,由学生本人向学院教务处提出重修申请,限报4门以内重修课程(不包括公选课、体育、实验课)。 
  重修课报名时间为每学期的开学第3周,学生自己或让在校的同学和老师替报,过时不候,未报的不准参加重修考试。 
2、课程重修考试时间 
  学生申请重修课程后可与有关任课教师联系辅导答疑及自修,并于每年11月底12月初(或5月底6月初)回校参加重修统一考试,每年安排2次。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见教务处网页通知,请学生随时关注。 
3、毕业证发放 
  重修考试及格并符合毕业的学生,在江苏省统一安排的办证时间内,教务处补办其毕业证,办完后通知学生领取,结业学生凭结业证换取毕业证,换证一般在每年6月底(如省有临时规定可在12月底)。 
4、结业学生重修时间限制 
  结业学生要在离校后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重修考试:3年制结业生要在6年内(包括在校学习时间),2年制结业生要在4年内(包括在校学习时间),服兵役的在退伍后的两年内,完成所有未及格课程的重修学习和考核,超过要求时间未重修或重修后仍不及格的则永久结业。 
5、其它要求按《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实施细则》(试 行)的规定执行, 

  结业学生要经常与学校保持联系,经常浏览教务处网页,按时回校参加考试,在限定时间内完成重修课程,按要求时间报名和考试。 
  如没时间回校报名,可通过教务处邮件报名,先填写结业学生重修课申报表发到教务信箱。报名时间为每学期初的第3周,过时不再受理。 
教务处重修课报名信箱:jwxj@xzcat.edu.cn (限已离校的结业学生重修课报名用)? ;咨 询 电 话:0516-83889078

附表:结业学生重修课申报表(网上自行下载)

 

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08年6月26日

 

附表

 

结业学生重修课申报表

 

原系部:            年   月   日

 

姓? 名

 

原班级

 

学号

 

重? 修? 课? 名 称

第几学期

备注

1

 

 

 

2

 

 

 

3

 

 

 

4

 

 

 

重修原因

 

签字:

现工作单 位

 

电话

 

手机

 

信箱

 

邮? 编

 

QQ

 

说明

  

  注:1、每学期限报4门以内重修课程(不包括公选课、体育、实验课) 
  2、此表可发邮件到(jwxj@xzcat.edu.cn)、寄或交教务处并及时联系0516-3889078问是否接到表。也可直接到学校填报此表,马上落实指导教师。 
  3、报名后自己要联系上课系部问落实的指导教师,并与指导老师联系有关课程要求,认真复习,在规定时间回校参加考试。 
  4、如教务处开通网上报名后,此表截止使用。请经常关注教务网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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