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制造学院组织工作章程
发布人: 智能制造学院
发布时间: 2020-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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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学院

学生会

20191220

目录

(一)智能制造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01·

第二章 组织机构设置……………………………………·02·

第三章 附则………………………………………………·04·

(二)附录

学生会工作细则…………………………………………·05·

例会制度…………………………………………………·09·

考勤制度…………………………………………………·11·

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12·

























智能制造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智能制造学院学生会(以下简称院学生会)是全院学生的群众组织,是全院学生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的执行机关。

第二条 院学生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院学生,成员通过院学生代表大会行使权力。院学生会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所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三条 院学生会的指导思想

在党委和学院的正确领导和学工办的悉心指导下,高举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培育“四有”新人为根本目标,始终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同学”的宗旨,认真抓好学生思想教育、文明创建、校园文化、维权保障和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大力推进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理念,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广大学生提供一个驰骋理想,激发灵感,展现自我的天地。

第四条 院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引导同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广大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

2)发扬我院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优良传统,树立良好的学风,广泛开展学习、实践和课外学术活动,坚持走与实践相结合的道路,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3)积极投身三个文明建设,倡导积极、向上、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公益活动。

4)维持广大同学与党、团及学院的联系,做其间的桥梁和纽带。   

5)加强院民主建设,调动广大同学参与校园民主管理的积极性。

6)在维护国家及学校总体利益的前提下,代表广大同学的具体利益,及时了解和反映同学的愿望和要求,帮助同学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同学的合法权益。

7)加强师生、同学之间的相互了解,发展同兄弟学生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设置

第五条 院学生会内设学生会主席1名,学生会副主席4名。学生会主席全面负责学生工作的开展。副主席协助负责。

第六条 学生会下设综合管理部治保部、纪律部、卫生部、体育部、学风建设部对外联络部、女工部、心理活动9个部门。

第七条 凡有本校学籍的学生,被院学生会录取并承认院学生会章程的均为院学生会成员。

第八条 加入方式

经个人申请,参加初次和二次竞选,最后由学生会择优录取。

第九条 加入义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心全意为全院师生服务。  

(二)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学术、文体和社会实践活动,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三)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文明自律。自觉维护学院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自觉维护学生会声誉,为本学生会服务。

(四)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树立良好的言行规范。加强领导与学生间的联系,作到“上情下知,下情上达”。

(五)遵守院学生会章程,执行院学生会决议,积极参加院学生会主办或承办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各项任务。

第十条 加入权利

(一)对院学生会的工作有建议、批评、咨询和监督的权利,有参加学生会主办或承办的各项活动、参加院学生会有关工作讨论及学习有关文件和材料的权利。

(二)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有要求院学生会提供正当权益保障和服务的权利,并拥有使用学生会提供的一切条件和设备的权利。

(四)有向学生会反映或通过学生会向学院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问题和改进措施的权利。
(五)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工作优秀的学生会干部可参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校工作优秀奖学金及其他奖励和荣誉的评选活动,并有得到期末综合测评特殊贡献分的权利。
第十一条 凡加入我院学生会的成员应严格按照学生会干部条例、考勤制度、例会制度工作。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二条 章程的修改需院学生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代表提议,并由院学生干部大会表决通过。

第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院学生代表大会,由院学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附录:

学生会工作细则

一、学生会主席及副主席职责

主席

(一)全面负责学生会工作,对全院学生负责。

(二)主持制定学生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主持制定学生会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四)主持召开学生会全全体例会、干部例会及学院学生会主席例会,研究并决定重要工作。

(五)根据院学生会职责,明确院学生会人员分工,带头落实并督促实施。   

(六)主席对学生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学生会和全院同学监督。

副主席

(一)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对主席负责。

(二)根据学生会分工,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负责分管部门人员的日常教育和管理。

(三)完成主席交办的各项任务,在主席不在的情况下,受主席委托执行主席职能。

二、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及干事职责

部长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段提高思想觉悟,积极进行工作改革和创新。

(二)积极贯彻执行院学生会的决议,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负责本部门日常工作,对主席团负责。

(四)根据学生会工作重点,制定工作计划与实施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期末进行工作总结,及时向组织汇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五)加强与其他各部门的联系,分工合作。

(六)负责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提名、工作安排和检查督促。

副部长

(一)全力协助部长开展工作,对部长负责。

(二)根据部门工作分工,做好自己承担的工作。

(三)在部长不在的情况下,受部长委托执行部长职能。

干事

协助部长、副部长做好本部门工作,完成交办的各项任务。在最短的时间内熟悉本部门的工作并且可以独当一面帮助部长完成工作。

三、各部门职责

办公室

(一)协助席,负责安排会议准备、记录、考勤等工作和大型会议的会务工作

(二)每学期初,指导各班学习委员做好本班上一学期的综合测评工作,进行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的最终评定。

(三)对学生会的各个部门的财产进行统计与管理。

(四)对学生会各项活动经费进行管理和申报。

(五)制作学生会的通讯录,制作学院班级班委的通讯录。

(六)制作综合管理部部门干事值班表。

学风建设

(一)在全院范围内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促进我院优良学风的形成。开展学术性活动,在校学术科技节期间举办较为大型的学术活动,同时根据本学院的专业特色和实际情况,开展学习经验交流、辩论赛,演讲比赛等与学习有关的活动,积极调动同学们的学习积极性。

(二)加强师生之间的沟通与了解,做好“教”与“学”双方的信息反馈工作。定时了解并解决学生学习上的问题,协助各班学习委员抓好学风建设工作。

(三)对申报的活动,经主席团同意,制做正式通知发至各班。

纪律部

(一)监督执行校、院各项规章制度,培养同学自律意识,全面推进校风、院风建设,表扬和批评班级、宿舍及个人。

(二)详细制定《考勤制度》,严把考勤关,纠正不良学风,做好每周各班的考勤检查、统计及评比工作。

(三)严抓学习纪律,纠正不良学风,对我院自习室的学习氛围进行管理。

(四)协助校、院学生会抓好日常纪律,维持会场、各项活动或公共场所的秩序。

(五)负责本学院大型活动的场地和设备等的租借。

卫生部

(一)负责对各寝室卫生的检查,并将结果报学校相关部门。

(二)收集学生对学校后勤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并向相关部门予以反馈。

(三)配合其他部门工作的开展。

(四)深入了解同学生活中的困难,并向院系有关部门反映实际问题。

女工部

(一)为女生的日常生活,学习提供必要帮助,充分体现对女生的人文关怀,深入了解女生在生活、学习、心理等方面所遇到的问题,并据此组织相关的活动,女生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服务促进女生健康全面的发展。

(二)在学生会组织的各大活动中负责后勤服务工作。

(三)针对女生的特点,开展一系列活动丰富女生的课余活动生活。

对外联络

(一)对外联络部的工作相对其他部的工作来说比较特殊,需要其他部门的配合和提前得到各部的协助,与各部搞好关系。

(二)对外联络部将会尽可能的发挥本部作用,与有可能成为合作伙伴的各企业、事业单位做好沟通与交流,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以便为我系的各大活动提供物资所需,保障活动的完善与到位。

(三)对外联络部是最能体现其实践能力的团队,要求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因此,我们可以定期进行一些相关的培训。

(四)对外联络部对外代表着学生会乃至学校的形象,因此,对外联络部在搞各项活动的过程中应尽量在校内外树立诚实守信、精练能干的形象。

体育部

(一)适时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增强身体素质,丰富同学们的课外生活。

(二)组织、管理学院各种体育工作,选拔优秀的运动员组成田径队、篮球队、足球队等,抓好训练工作,在各种竞赛中力争好成绩。

(三)切合实际的在本学院各班、各年级之间开展各种球赛、体育竞技比赛。

(四)适时与我校兄弟学院体育联谊,开展活动,加强联系。

治保部

(一)每晚对学院宿舍进行查宿,登记夜不归宿和晚归人员,检查是否有喝酒的同学,查收违章电器上报学院。 

(二)对赌博,酗酒等干扰宿舍学生休息和生活秩序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制止,并报院指导老师进行处理。 对可能存在窃电,窃水的寝室进行检查。对违规的同学进行相应的处理,并报院级指导老师稽查。 对使用酒精炉,煤油炉,液化气灶的行为,可暂时扣其用具,并报院级指导老师进行处理。对喂养狗,猫等宠物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理,并报院级指导老师,院学工办进行处理。对在宿舍内私藏管制刀具和枪支及易燃等危险物品的行为进行举报并扣留其工具,并报校卫处,学工处进行处理。对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者进行制止。 对存在的隐患及时向学院保卫处,学工处,院领导进行汇报。



例会制度

(一)干部例会

第一条 时间

每周日下午6点(暂定)召开全体学生干部例会。

第二条 出席人员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学生会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各班班长。

第三条 会议流程

会议开始前五分钟办公室负责点到,会议根据实际需要由辅导员老师、学生会主席、学生会各部门分别主持,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各学生干部应做好记录,确保及时、完整地传达会议信息和会议精神。

第四条 所有出席人员必须准时参加,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必须严格按照请假程序,请假方才有效。否则视为旷到。旷到者每次扣除测评分1,扣分上限0.5分,迟到三次视为一次旷到。

(二) 部门例会

第五条 各部门每周召开一次部门例会,该部门所有人员必须参加,时间、地点自定,部长、副部长负责主持,各部门部长负责会议前点名及会议记录。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必须亲自与部长请假,请假方才有效。否则视为旷到。旷到者每次扣除测评分0.02,扣分上限0.1分,迟到三次视为一次旷到。


(三)特殊会议

第六条 特殊会议包括学期始末的学生会全体大会、招新大会、换届大会。

第七条 特殊会议的时间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主席团负责主持,纪检部负责场地及维持会场纪律,对外联络部负责通知与会人员。

第八条 出席人员

全体学生会成员及竞选、投票人员f

所有出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必须严格按照请假程序,请假方才有效。否则视为旷到。旷到者每次扣除测评分0.05,扣分上限0.1分,缺席(不论请假与否)三次学生会全体大会者一律认为自动离职并退出学生会,迟到三次视为一次旷到。

考勤制度

(一) 值班考勤

第一条 学生会各成员必须依表按时值班,协助老师处理工作。

第二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值班考勤,每周统计旷到人员,并于每周干部例会提出通报。

第三条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必须严格按照请假程序,请假方才有效。否则视为旷到。

第四条 旷到一次扣除综合测评分0.02分,扣分上限0.1分。

第五条 请假程序

1、学生会干事请假:假条须有责任部长签字,并交予综合管理部存档,方才有效。否则视为旷到。

2、学生会部长、副部长请假:假条须有责任主席签字,并交予办公室成员存档,方才有效。否则视为旷到。

3、课堂请假:请假人员需将假条一式两份交予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其中一份交予任课老师,另外一份交予班委留底。

学生会财物管理制度

第一条 院学生会活动经费由学院统一划拨,由学院学生工作组进行管理,经费主要用于学生会开展学生活动。经费使用应做到认真预算、申请有理、妥善保管、使用有据、规范结帐,杜绝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现象。

第二条 学生会活动常用易耗品及日常办公用品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进行购买并管理。学期初综合管理部统计学生会各部门现存物品种类及数量,制作学生会存物统计表(统计格式见附表2),并将存物统计表格上传至学生会电脑文件夹及群共享中。学生会物品统一放在学院办公室内。

第三条 学生会存物统计表每月初更新一次,由综合管理部上传至学生会文件夹及群共享中,并在干部例会中公布。

第四条 学生会各部门举办活动所需物品经费需在活动举办前进行预算,预算本着节约有度的原则,填写活动审批表格相应经费预算内容,由综合管理部统计并向学院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经费的使用。

第五条 如因特殊原因超出预算,应由该部门向综合管理部申报,综合管理部及时向主席团和学院负责老师进行追加预算申请,待批准后方可追加预算,否则超出部分不予报销。

第六条 各部门活动结束后应在两周内整理好报销凭证及结算,由综合管理部统计:对于预算多出部分应将余额交至综合管理部作为学生会其他活动经费。对于预算缺少部分,应由综合管理部向学院提出申请报批。

第七条 对于小金额费用(50元以下)使用可先由各部门自行垫付,待活动举办结束后从学生会经费中直接报销。

第八条 申请下的活动经费由综合管理部分发给所需部门,领取者需在账目中签字。若活动有赞助经费,该经费由综合管理部保管并归为活动经费。

第九条 经费使用过程中需由至少两人或两人以上经手,并在使用过程中向商家索要有效报销凭证。有效票据指工商企业正式税务发票。发票应注明单价、数量、总额、日期、经办人、证明人及事由。

第十条 学院负责老师及主席团有权对各部门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核,所有学生会成员对经费的使用享有知情权。

第十一条 经费使用需实事求是,使用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更换名目,冒名顶替。

第十二条 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出具有效报销凭证,需由负责部门部长书写情况说明,由学院负责老师签字后方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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