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
智能制造学院
发布时间:
2019-03-12
浏览次数:
4562
学生如何办理复学?
根据《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22条:复学
(1)休学期满需复学的学生,应于学期开学前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对因伤、病休学者,需经学校指定医校复查合格后,经二级学院同意,教务处审核,学校批准,方可复学;对其他原因休学的学生,须附家长意见,经二级学院同意,教务处审核,学校批准,方可复学。教务处 对其进行编班。
(2)对复学的学生,若复学时该专业停招,可安排相近专业学习。如经学校发现学生在休学、保留学籍期间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者,可以取消学籍。
具体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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