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校级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的实施原则意见
发布人: 邵明颖
发布时间: 2017-09-06
浏览次数: 634
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十三五”专业建设规划》精神,按照江苏省关于建设品牌专业项目的总体要求,结合学校品牌专业建设项目实施情况,为进一步做好校级品牌专业建设项目工作,依据校级品牌专业建设项目年度检查情况,结合专家意见,现提出进一步做好校级品牌专业建设项目实施意见。

一、严格按照任务书开展工作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等10个校级品牌专业负责人要带动团队成员严格按照项目任务书进度要求和建设指标开展专业建设,不能降低标准,也不能任意更改建设任务。

二、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

针对课程教材资源开发、实验实训条件建设等指标,进一步修改完善项目建设方案,在专业建设中体现诊改理念。要进一步细化内容,要详细列出课程名称、实验室名称以及负责人、团队成员、完成时间等信息,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节点把控。

三、继续创新专业建设思路

要结合悉尼协议,根据学生发展原则,真正转变专业建设思路,做好专业建设改革。专业建设不要仅仅停留在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层面,要深入贯彻产教融合,要结合区域经济发展与行业发展趋势,促进课程改革、专业建设,真正做到专业服务地方、服务行业,要把专业建设和区域经济发展和行业前沿技术、理念深度融合起来。

四、加强双创教育融合专业建设

结合国家政策和高职教育发展趋势,要把双创教育融合在专业教育、学生教育、课程建设等教育教学过程中,加强双创教育深度融合。

五、扩展国际化发展理念

国际交流合作不仅仅体现在互派师生的层面上,要创新国际化发展思路,把国际化思维、专业或行业中的国际化标准、国际化规范贯彻在国际化交流合作中,按照国际化标准培养学生。

六、强化经费科学合理使用

要按照计划使用项目经费,专款专用;要合理科学使用经费,要把经费使用在应该用到的地方,不要重复建设、重复花费,“好钢用在刀刃上”,要做到有投入、有成效。

请各品牌专业建设项目负责人及所在二级学院干部教师要高度重视推进品牌专业建设的目的,在 “工业4.0”、“互联网+”给人才培养质量、专业课程带来改革之际,更新理念、开拓思路,真抓实干做好项目建设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效提升专业服务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助推学校品牌战略和升级发展。

 

教务处    

2017年8月30日

 

Copyright © 1998-2020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智能制造学院版权所有    苏ICP备10010028号-3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学苑路26号   邮政编码:221116    联系我们:0516-83996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