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
邵明颖
发布时间:
2017-02-09
浏览次数:
419
夏贺贺,男,机制16-1班,因2016年10月11日在宿舍被查到烟盒,违反校规校纪,给予警告处分。
经过三个月以上的反思与考察,该同学表现良好,没有违纪记录,经过班级同学民主测评,同意撤销其处分,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经夏贺贺同学提出申请,机电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决定同意该同学如期撤销处分。
机电工程学院
2017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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