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张 震、张玉前、李乾炜、李旭、邵强、张响成、蒋秉奇、罗仁福、惠帅、杜磊磊、吴杨、曹广磊十二名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院学字[2013] 10号
张 震,男,20岁,江苏铜山人, 模具12-2班学生。
张玉前,男,21岁,河南汤阴人, 机控12-1班学生。
李乾炜,男,19岁,江苏启东人, 机电112-3班学生。
李 旭,男,20岁,江苏铜山人 机电12-3班学生。
邵 强,男,20岁,江苏南通人, 机电12-3班学生。
张响成,男,23岁,江苏盐城人, 电气12-2班学生。
蒋秉奇,男,19岁,江苏丰县人, 电子12-1班学生。
罗仁福,男,20岁,江苏丰县人, 电子12-1班学生。
惠 帅,男,20岁,安徽濉溪人, 电子12-1班学生。
杜磊磊,男,19岁,江苏徐州人, 电子12-1班学生。
吴 杨,男,20岁,江苏海安人, 电子12-1班学生。
曹广磊,男,21岁,江苏邳州人, 机控12-1班学生。
在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清明节期间,以上同学未履行正常请假手续,擅自旷课离校。事情发生后,经过辅导员的批评教育,以上同学能够清楚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且态度端正。根据《机电工程学院关于加强学生日常量化管理的办法》相关规定,给予张震、张玉前、李乾炜、李旭、邵强、张响成、蒋秉奇、罗仁福、惠帅、杜磊磊、吴杨、曹广磊十二名同学全院通报批评。
被处以全院通报批评的同学立即取消本学年评优资格,已经获得奖学金的将追回奖学金。两次通报的,将按照学生手册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处以通报批评一次的同学,在今后的日常量化中如表现积极,取得优秀量化考核结果的,可恢复再次评优的资格。
机电工程学院
二○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Copyright © 1998-2020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智能制造学院版权所有 苏ICP备10010028号-3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学苑路26号 邮政编码:221116 联系我们:0516-83996362
官方微信
官方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