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
吴文辉
发布时间:
2013-01-04
浏览次数:
406
院学字[2012] 16号
张超,男,18岁,内蒙古赤峰人,机设12-2班学生。
该生自2013年9月入校后,经常无故旷课、旷操、夜不归宿,且本学期累计旷课达31学时以上。为严肃校纪、警示他人,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十六条相关规定,现给予张超同学记过处分。
希望机电工程学院全体同学能够引以为戒,以养成良好习惯为念,规范自己的行为,认真学习,顺利完成学业。
机电工程学院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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