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
吴文辉
发布时间:
201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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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
院学字[2012]11号
伏晓敏,男,数控11-1班,2012年5月,学院查房时晚归,并与学生干部发生争执,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该同学经过三个月的反思与考察,表现良好,没有违纪记录,经过班级同学民主测评,同意撤销其处分,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之规定,伏晓敏同学提出申请,机电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决定同意伏晓敏同学如期撤销处分。
机电工程学院
二○一二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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