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
发布时间:
2011-07-14
浏览次数:
437
1. 组织2011届毕业生毕业答辩;
2. 收缴、汇总、审核各类毕业生教学资料;
3. 组织毕业生安全离校、文明离校;
4. 做期末考试总动员,提出纪律和要求;
5. 对企业实习的学生做好总结与考核工作;
6. 做好未毕业学生的思想及相关教学、及重修报名工作;
7. 组织师生赴天津参加大学生光伏大赛。
Copyright © 1998-2020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智能制造学院版权所有 苏ICP备10010028号-3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学苑路26号 邮政编码:221116 联系我们:0516-83996362
官方微信
官方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