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汤汶豪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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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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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学字[2011] 7号

关于给予汤汶豪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汤汶豪,男,21岁,江苏省金坛市人,电气09-2班学生。

    在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的学校和机电学院的宿舍检查中,连续五周(第四周到第八周)发现汤汶豪同学所在425宿舍被子不叠、卫生不打扫。其间经工作人员及其班主任多次劝说,汤汶豪同学虽然能够有所改正,但宿舍整体卫生状况仍然持续很差,在同学中造成恶劣影响。汤汶豪同学后经学院辅导员批评教育,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且态度端正。

    因汤汶豪同学态度较好,且并非造成425宿舍卫生状况差的主因,根据《机电工程学院关于加强学生日常量化管理的办法》相关规定,给予汤汶豪同学全院通报批评。

    被处以全院通报批评的同学立即取消本学年评优资格,已经获得奖学金的将追回奖学金。两次通报的,将按照学生手册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处以通报批评一次的同学,在今后的日常量化中如表现积极,取的优异量化考核结果的,可恢复再次评优的资格。

    希望机电工程学院全体同学能够引以为戒,以自己和他人的健康为念,规范自己的行为,认真学习,顺利完成学业。

 

机电工程学院

201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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