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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0-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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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学字[2010] 12号
秦金坡,男,21岁,江苏省徐州市人,机电08-3班学生。
秦金坡同学于2010年11月4日下午5点在学生公寓借用别人的校园卡刷卡出门,被老师发现并上前询问其原因。秦金坡同学出口伤人,造成恶劣影响。事后经学院辅导员批评教育,秦金坡同学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且态度端正。
为严肃校纪,警示他人。根据《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十二条相关规定,给予秦金坡同学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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