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工程学院关于加强学生日常量化管理的办法
发布人: 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1-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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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关于加强学生日常量化管理的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学校有关工作精神,更好的开展学生量化考核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帮助学生养成良好作息、生活习惯,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依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有关规定,并结合机电工程学院实际,本着教育、帮助、促进学生成长的原则制定。

第三条 学生自我管理细化到班级、宿舍、同学个人。

第四条 本办法设“红名单”、“灰名单”、“黑名单”记录制度,记录可根据学生表现发生动态变化,以教化、促进为目的。

第二章 量化考核的实施

第五条 纪律

1、纪律检查由院纪律部负责实施。每周各班纪律量化总分10分,以周为单位公布量化统计结果;

2、非毕业班同学必须在教室上晚自习,迟到、早退扣1分/人,缺勤扣2分/人。请假同学必须持假条或相关证明,除疾病等特殊情况外,事后补充的假条无效;

3、自习期间教室内出现走动、喧哗、穿拖鞋、吃零食、打篮球及不文明行为者扣班级纪律量化1分/人,并口头警告当事同学;

4、晚自习期间,在自习教室开会扣3-5分;

5、晚自习期间,在自习教室有下棋、打牌、打游戏机等情形或不配合院系纪律部检查工作的班级均扣3-5分,并口头警告当事同学;

6、自习期间,班级有吸烟、打架等恶劣行为的,扣班级量化10分,同时上报学院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7、对正在进行实习、设计的班级,如在检查的过程中发现该班同学有影响他人学习的行为的,扣班级量化2-5分(记入下次量化);

8、以上各款,凡每周被三次以上(含三次)检查扣分者,给予全院通报批评。仍不能改正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9、班级纪律委员无故缺席纪律委员例会,扣班级纪律量化10分,同时扣综合分2分,迟到者扣班级纪律量化5分;

10、如因该班集体或个人原因对学院在学校的量化考核造成不良影响的,扣班级纪律量化10分,并追究相关人责任,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第六条 早操

1、早操量化由院体育部负责实施,重点检查早操的迟到、早退、旷操、质量等四个方面。每周早操量化总分15分,以周为单位公布量化统计结果;

2、在早操指令开始后到第二遍的早操指令开始之前到达出操地点者视为迟到,第二遍早操指令开始后到达出操地点的或未出操者视为旷操。早操迟到者扣班级早操量化1分/人,旷操者扣班级量化2分/人;

3、班级有不做操行为的扣早操量化0.5分/人,最高5分;

4、早操中如发现有穿拖鞋之类的扣早操量化1分/人;

5、早操中如发现有相互交谈、打闹等行为的,扣早操量化2分/人;

6、如果因早操问题被体育部,相关人员留下拒不服从者,扣班级早操量化5分/人;

7、以上各款,凡每周被三次以上(含三次)检查扣分者,给予全院通报批评。仍不能改正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8、班级体育委员参加体育部例会,迟到者扣班级综合量化分1分;缺席者扣班级早操量化1分,同时扣班级综合量化2分;

9、如因该班集体或个人原因对学院在学校的量化考核造成不良影响的,扣班级早操量化15分,并追究相关人责任,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第七条 治保

1、治保检查由院治保部负责实施。每周各班治保量化总分10分,以周为单位公布量化统计结果;

2、在学院宿舍区内酗酒滋事,视情节扣除班级治保量化5-10分,并上报学院、学工处、保卫处等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处分;

3、阻碍学院部门检查有意顶撞或辱骂动手打人者扣除班级治保量化5-10分,并上报学院、学工处、保卫处给予相应的处分;

4、以现金有价证券或其他物品为赌资进行赌博者扣除班级治保量化5分,并上报学院、学工处、保卫处等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处分(为赌博提供条件或变相赌博者视为赌博参与者);组织赌博或屡次参与赌博的扣除班级治保量化10分,并上报学院、学工处、保卫处等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处分;

5、无正当理由迟归者,扣班级治保量化2分/人;夜不归宿或无正当理由迟归者超过两次者进行全院范围内的通报批评,扣班级治保量化6分/人(未按规定刷卡者,视为夜不归宿);

6、在宿舍使用违规电器(如电饭锅、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热毯、取暖器等)视情节扣除班级治保量化5-10分,并上报学院、学工处、保卫处等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处分;

7、在宿舍内发现烟头、打火机须明确责人,扣班级治保量化2分/人(如不能明确责任人的,给予宿舍全体成员全院通报批评。);抽烟者被查到累计超过三次的给予全院通报批评;

8、在宿舍内观看、复制或传播不健康书籍、刊物及音像制品者扣除班级治保量化10分,并上报学院、学工处、保卫处等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处分;

9、班级治保委员参加治保部例会,迟到者扣班级综合量化分2分;缺席者扣班级治保量化10分,同时扣班级综合量化2分;

10、如因该班集体或个人原因对学院在学校的量化考核造成不良影响的,扣班级治保量化10分,并追究相关人责任,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第八条 卫生

1、卫生检查由卫生部负责实施。每周各班卫生量化总分15分,以周为单位公布量化统计结果;

2、宿舍地面未扫的扣班级卫生量化1分,宿舍地面未拖的扣班级卫生量化0.5分;

3、宿舍出现:桌面零乱、有异味、门窗未擦、乱挂物品、阳台零乱、鞋子乱放、盆里放衣服、卫生工具摆放杂乱等现象,按照出现的项,每项扣班级卫生量化0.5分;

4、暖气片上放东西(冬季扣除1分夏季扣除0.5);

5、宿舍没有值日表,或者值日表标注不清的,扣班级卫生量化0.5分;

6、宿舍有烟头或者有烟味,扣班级卫生量化1.5分;

7、宿舍垃圾未倒扣1分;

8、宿舍有不叠被子现象的,每床扣2分;

9、班级同学故意阻挠卫生部同学正常卫生检查,或检查过程中拒不配合的,扣班级卫生量化5分;

10、班级卫生委员参加治卫生部例会,迟到者扣班级卫生量化5分,同时扣班级综合量化分1分;缺席者扣班级卫生量化15分,同时扣班级综合量化2分;

11、宿舍整体乱扣班级卫生量化5分;

12、发现持有或使用违章电器的扣班级卫生量化5分;

13、周二下午检查时,锁门的扣班级卫生量化3分/宿舍,多于三个宿舍的班级,扣班级卫生量化15分(请假除外);

14、混合宿舍的检查按照宿舍值日表所对应责任人进行相应班级卫生量化考核;

15、如因该班集体或个人原因对学院在学校的量化考核造成不良影响的,扣班级卫生量化15分,并追究相关人责任,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第三章 检查结果的公布及处理

第九条 红名单制度

1、“红名单”作用为表彰量化考核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2、每周所有检查项目中有一项排名前三的集体或个人,列入“红名单”;

3、累计进入三次“红名单”的集体或个人将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

4、每学期进入“红名单”达到五次以上(包括五次)的单位或个人将在评奖、评优中有所体现,班级增加评奖、评优名额,个人加分;

5、早操、纪律、治保以班级为单位公布“红名单”;卫生以班级和宿舍为单位同时公布“红名单”,进入“红名单”的宿舍将公布宿舍所有成员姓名;

6、以班级、宿舍为单位进入“红名单”的,记其中每个成员“红名单”一次;

7、以上各款不包括可以直接列入“红名单”的情节。

第十条 灰名单制度

1、每周公布“灰名单”。“灰名单”作为日常管理不达标的班级、宿舍和个人的警示用途,不影响评奖、评优及入党;

2、每周所有检查项目中有一项排名后三位的,列入“灰名单”。

3、早操、纪律、治保以班级为单位公布“灰名单”;卫生以宿舍和班级为单位同时公布“灰名单”,进入“灰名单”的宿舍不公布宿舍成员姓名。

4、以上各款不包括可以直接列入“灰名单”的情节。

第十一条 黑名单制度

1、“黑名单”作用为批评考核中较差的集体和个人;

2、累计三次“灰名单”记录者将进入“黑名单”;

3、进入“黑名单”的集体或个人将被处以全院通报批评;

4、被处以全院通报批评的同学立即取消本学年评优资格,已经获得奖学金的将追回奖学金;

5、被处以两次及以上通报批评的集体或个人,将按照学生手册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处以通报批评一次的集体或个人,在今后的日常量化中如表现积极,取的优异量化考核结果的,可恢复再次评优的资格;

6、早操、纪律、治保以班级为单位公布“黑名单”;卫生以宿舍和班级为单位同时公布“黑名单”,进入“黑名单”的宿舍将公布宿舍所有成员姓名;

7、以上各款不包括可以直接列入“黑名单”的情节。

第十二条 所有项目取得的“红名单”、“灰名单”、“黑名单”均具有相同效用,可进行累加。

第十三条 对通报批评两次仍不能改正的单位或个人,将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从重给予处分。

第四章 不良记录的消除

第十四条 进入“灰名单”、“黑名单”、及被处以通报批评的班级、宿舍及个人可以通过优异的日常表现消除不良记录,重新获得评奖、评优及入党资格。

第十五条 进入一次“红名单”可消除一次“灰名单”不良记录。进入三次“红名单”可消除一次“黑名单”不良记录和相应的通报批评记录。

第十六条 对于被给予处分的,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的条件进行处分的撤销。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机电工程学院负责有关条款的解释。

 

 

 

机 电 工 程 学 院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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