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学字[2017]22号关于给予潘毅等11名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
发布人: 智能制造学院
发布时间: 2017-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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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下表中潘毅等11名同学查到违禁品,造成不良影响。

为严肃校纪,警示他人,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十六条之相关规定,经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以下11名同学警告处分。

班级

时间

违禁品

名单

机电16-3

9月4日

打火机

卞德建、咸建洲

机控16-1

9月4日

烟头

许昌武

机器16-1

9月4日、11月3日

打火机、烟头

潘毅

机器16-1

10月12日

烟头

李穆霖

机器16-1

10月20日、11月3日

打火机、大功率

尤凯

机电16-1

10月27日

大功率

梁慧强

机控16-1

11月3日

烟头

黄世冲

机电16-3

11月16日

打火机

柏荫铭

模具16-1

11月24日

烟头

李培状

机设16-1

11月10日

烟头

戴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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