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学字[2017]15号关于给予石绍全等4名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
发布人: 智能制造学院
发布时间: 2017-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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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机设16-1、2班石绍全、魏晓波、戴光辉、曹世林4名同学无视校规,于2017年9月9日夜不归宿,造成恶劣影响。

为严肃校纪,警示他人,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十五条之相关规定,经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以上4名同学警告的处分。

以上4名同学如对本处分决定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诉。

机电工程学院

201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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