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设15-1班学生陈杰经常不参加班级集体教学活动,不顾班主任和辅导员的教育和劝导,本学期开学至今累计旷课、旷操已达40学时。
为严肃校纪,警示他人,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十六条相关规定,经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陈杰同学记过处分。
陈杰同学如对本处分决定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诉。
机电工程学院
2017年5月2日
Copyright © 1998-2020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智能制造学院版权所有 苏ICP备10010028号-3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学苑路26号 邮政编码:221116 联系我们:0516-83996362
官方微信
官方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