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院智能制造学发〔2024〕17号关于给予王运成等八位同学处分的决定
发布人: 智能制造学院
发布时间: 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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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王运成等八位同学处分的决定

经查,下表同学

班级

姓名

处分理由

查出时间

处分等级

机电23-4

王运成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弄虚作假伪造假条

2024年4月22日

严重警告

机电23-4

刘豪

处分未解除期间早操、晚自习、课堂使用伪造假条,影响教育教学秩序

2024年4月22日

严重警告

机电23-4

金子贺

处分未解除期间早操、晚自习、课堂使用伪造假条,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

2024年4月22日

记过

机电23-4

冯冬坤

处分未解除期间早操、晚自习、课堂使用伪造假条,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

2024年4月22日

警告

机电23-4

李杰

早操、晚自习使用伪造假条,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

2024年4月22日

通报批评

机电23-4

孟琛耀

早操、晚自习使用伪造假条,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

2024年4月22日

通报批评

机电23-4

王成俊

早操、晚自习使用伪造假条,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

2024年4月22日

通报批评

机电23-3

赵文景

早操、晚自习使用伪造假条,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

2024年4月22日

通报批评

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五条和第二十四条相关规定,经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予王运成严重警告处分;

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五条第十一条和第二十八条相关规定,经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予刘豪严重警告处分;

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五条第十一条和第二十八条相关规定,经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予金子贺记过处分;

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五条第十一条和第二十八条相关规定,经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予冯冬坤警告处分的决定;

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五条第十一条和第二十八条相关规定,经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李杰、孟琛耀、王成俊、赵文景四名同学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以上同学如对本处分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智能制造学院

202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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