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院智能制造学发〔2024〕13号关于给予范子睿等五位同学处分的决定
发布人: 智能制造学院
发布时间: 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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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范子睿等五位同学处分的决定

经查,下表同学

班级

姓名

处分理由

查出时间

处分等级

机器人22-1

范子睿

2024年4月17日无视晚自习纪律,聚众打牌(麻将纸牌),劝阻无效。

2024年4月17日

警告

机器人22-1

李琳

2024年4月17日无视晚自习纪律,聚众打牌(麻将纸牌),劝阻无效。

2024年4月17日

警告

机器人22-1

严作豪

2024年4月17日无视晚自习纪律,聚众打牌(麻将纸牌),劝阻无效。

2024年4月17日

警告

机器人22-1

宋英东

2024年4月17日无视晚自习纪律,聚众打牌(麻将纸牌),劝阻无效。

2024年4月17日

警告

机电22-4

王嘉瑶

处分未解除期间,2024年4月17日晚未经批准夜不归宿

2024年4月17日

记过

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十一条十七款和《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晚自习工作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相关规定,经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范子睿、李琳、严作豪、宋英东四位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

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二章十七条和二十八条之相关规定,经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王嘉瑶同学记过处分的决定。

以上同学如对本处分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智能制造学院

2024年4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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