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
智能制造学院
发布时间:
2024-04-18
浏览次数:
48
关于给予范子睿等五位同学处分的决定
经查,下表同学
班级 | 姓名 | 处分理由 | 查出时间 | 处分等级 |
机器人22-1 | 范子睿 | 2024年4月17日无视晚自习纪律,聚众打牌(麻将纸牌),劝阻无效。 | 2024年4月17日 | 警告 |
机器人22-1 | 李琳 | 2024年4月17日无视晚自习纪律,聚众打牌(麻将纸牌),劝阻无效。 | 2024年4月17日 | 警告 |
机器人22-1 | 严作豪 | 2024年4月17日无视晚自习纪律,聚众打牌(麻将纸牌),劝阻无效。 | 2024年4月17日 | 警告 |
机器人22-1 | 宋英东 | 2024年4月17日无视晚自习纪律,聚众打牌(麻将纸牌),劝阻无效。 | 2024年4月17日 | 警告 |
机电22-4 | 王嘉瑶 | 处分未解除期间,2024年4月17日晚未经批准夜不归宿 | 2024年4月17日 | 记过 |
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十一条十七款和《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晚自习工作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相关规定,经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范子睿、李琳、严作豪、宋英东四位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
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之相关规定,经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王嘉瑶同学记过处分的决定。
以上同学如对本处分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智能制造学院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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