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
					智能制造学院
				
			
					发布时间:
					2023-12-19
				
			
					浏览次数:
					232
				
			
关于给予崔胜恺等2名同学处分的决定
下表中崔胜恺等2名同学,机制22-1班崔胜恺同学在处分未解除期间,2023-2024-1学期又累计旷课10学时;电气22-4班廖鸿峰同学,2023-2024-1学期无故累计旷课14学时,在同学中造成不良影响。
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十八条之相关规定,经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崔胜恺等2名同学处分的决定。
以上同学如对本处分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序号  | 班级  | 姓名  | 事由  | 查处时间  | 处分等级  | 
1  | 机制22-1  | 崔胜恺  | 处分未解除期间,2023-2024-1学期又累计旷课10学时  | 12.18  | 严重警告  | 
2  | 电气22-4  | 廖鸿峰  | 于2023-2024-1学期无故累计旷课14学时  | 12.18  | 警告  | 
智能制造学院
2023 年12月19日
Copyright © 1998-2020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智能制造学院版权所有 苏ICP备10010028号-3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学苑路26号 邮政编码:221116 联系我们:0516-83996362
						官方微信
						官方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