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
智能制造学院
发布时间:
202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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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周德臣等2名同学处分的决定
下表中周德臣等2名同学,机制23-1周德臣于2023-2024-1学期累计旷课13学时,且2023年12月3日晚检查中,未履行请假手续,夜不归宿;汽车23-2张一鸣2023年12月3日晚检查中,被查到烟灰,在同学中造成不良影响。
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十七条和十八条之相关规定,经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周德臣等2名同学处分的决定。
以上同学如对本处分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序号 | 班级 | 姓名 | 事由 | 查处时间 | 处分等级 |
1 | 机制23-1 | 周德臣 | 2023-2024-1学期无故累计旷课13学时,且2023年12月3日晚检查中,未履行请假手续,夜不归宿 | 12月3日 | 严重警告 |
2 | 汽车23-2 | 张一鸣 | 2023年12月3日晚检查中被查到烟灰 | 12月3日 | 警告 |
智能制造学院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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