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
					智能制造学院
				
			
					发布时间:
					2023-12-05
				
			
					浏览次数:
					243
				
			关于给予陈昱霖等3名同学处分的决定
下表中机电22-4陈昱霖、戴涛、刘琪等3名同学,2023年12月4日晚,未经批准夜不归宿,在同学中造成不良影响。
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十五条之相关规定,经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陈昱霖等3名同学处分的决定。
以上同学如对本处分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序号  | 班级  | 姓名  | 事由  | 查处时间  | 处分等级  | 
1  | 机电22-4  | 陈昱霖  | 2023年12月4日晚,未经批准夜不归宿  | 12月4日  | 警告  | 
2  | 机电22-4  | 戴涛  | 2023年12月4日晚,未经批准夜不归宿  | 12月4日  | 警告  | 
3  | 机电22-4  | 刘琪  | 2023年12月4日晚,未经批准夜不归宿  | 12月4日  | 警告  | 
智能制造学院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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