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
智能制造学院
发布时间:
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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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关于给予王嘉瑶等4名同学处分的决定
下表中王嘉瑶等4名同学,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无故旷课已累计多个学时,在同学中造成不良影响。
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十八条之相关规定,经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王嘉瑶等4名同学处分的决定。
以上同学如对本处分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序号 | 班级 | 姓名 | 事由 | 查处时间 | 处分等级 |
1 | 机电22-4 | 王嘉瑶 | 2023-2024-1学期第十周星期一无故累计旷课15学时 | 11月26日 | 警告 |
2 | 机电22-5 | 许超 | 2023-2024-1学期第十三周星期四无故累计旷课12学时 | 11月26日 | 警告 |
3 | 机控22-1 | 徐菁焱城 | 2023-2024-1学期第十三周星期二无故累计旷课13学时 | 11月26日 | 警告 |
4 | 机电22-4 | 刘家铭 | 2023-2024-1学期第十周星期一无故累计旷课12学时 | 11月26日 | 警告 |
智能制造学院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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