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
					智能制造学院
				
			
					发布时间:
					2023-11-28
				
			
					浏览次数:
					241
				
			关于给予王嘉瑶等4名同学处分的决定
下表中王嘉瑶等4名同学,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无故旷课已累计多个学时,在同学中造成不良影响。
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十八条之相关规定,经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王嘉瑶等4名同学处分的决定。
以上同学如对本处分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序号  | 班级  | 姓名  | 事由  | 查处时间  | 处分等级  | 
1  | 机电22-4  | 王嘉瑶  | 2023-2024-1学期第十周星期一无故累计旷课15学时  | 11月26日  | 警告  | 
2  | 机电22-5  | 许超  | 2023-2024-1学期第十三周星期四无故累计旷课12学时  | 11月26日  | 警告  | 
3  | 机控22-1  | 徐菁焱城  | 2023-2024-1学期第十三周星期二无故累计旷课13学时  | 11月26日  | 警告  | 
4  | 机电22-4  | 刘家铭  | 2023-2024-1学期第十周星期一无故累计旷课12学时  | 11月26日  | 警告  | 
智能制造学院
2023年11月27日
Copyright © 1998-2020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智能制造学院版权所有 苏ICP备10010028号-3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学苑路26号 邮政编码:221116 联系我们:0516-83996362
						官方微信
						官方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