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
					智能制造学院
				
			
					发布时间:
					2023-11-19
				
			
					浏览次数:
					236
				
			关于给予王悠等4名同学处分的决定
下表中王悠等4名同学,于2023-2024-1学期11月18日晚检查中,被查到违禁物品,夜不归宿情况,在同学中造成不良影响。
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十五条之相关规定,经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王悠等4名同学处分的决定。
以上同学如对本处分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序号  | 班级  | 姓名  | 事由  | 查处时间  | 处分等级  | 
1  | 电气22-1  | 王悠  | 处分未解除期间于2023年11月18日晚检查中再次被查到烟、白酒、电锅等违禁品  | 11月18日  | 严重警告  | 
2  | 电气22-2  | 彭端阳  | 2023年11月18日晚检查中被查到烟头  | 11月18日  | 警告  | 
3  | 电气22-2  | 王晖  | 2023年11月18日晚检查中被查到烟品  | 11月18日  | 警告  | 
4  | 电气22-3  | 刘玉权  | 2023年11月18日晚检查中被查到夜不归宿  | 11月18日  | 警告  | 
智能制造学院
202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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