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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能制造学院
				
			
					发布时间:
					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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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给予张硕等3名同学处分的决定
下表中张硕等3名同学,于2023-2024-1学期10月11日晚检查中,被查到违禁物品,在同学中造成不良影响。
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十一条之相关规定,经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张硕等3名同学处分的决定。
以上同学如对本处分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序号  | 班级  | 姓名  | 事由  | 查处时间  | 处分等级  | 
1  | 电气23-1  | 张硕  | 2023年10月11日晚被查烟头  | 10月11日  | 通报批评  | 
2  | 电气23-1  | 王珩宇  | 2023年10月11日晚被查打火机  | 10月11日  | 通报批评  | 
3  | 新能源23-2  | 白宇丰  | 处分未解除期间,2023年10月11日晚被查烟头  | 10月11日  | 严重警告  | 
智能制造学院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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