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
					智能制造学院
				
			
					发布时间:
					2020-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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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5
				
			关于给予程龙、潘思望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
苏建院智能制造学发[2020]4号
经查,下表中程龙、潘思望两位同学无视校规,被查到违禁物品,属于违纪行为,在同学中造成不良影响。
为严肃校纪,警示他人,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十五条之相关规定,经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程龙同学警告处分、潘思望同学严重警告处分。
该同学如对本处分决定有异议,请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诉。
班级  | 姓名  | 时间  | 原因  | 处分级别  | 备注  | 
机电19-1  | 程龙  | 4月22日  | 电锅  | 警告  | |
机电18-1  | 潘思望  | 4月23日  | 烟  | 严重警告  | 2019年12月2日警告处分  | 
智能制造学院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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